國務院教育部門應當將網絡素養(yǎng)教育納入學校素質教育內容,并會同國家網信部門制定未成年人網絡素養(yǎng)測評指標。
教育部門應當指導、支持學校開展未成年人網絡素養(yǎng)教育,圍繞網絡道德意識形成、網絡法治觀念培養(yǎng)、網絡使用能力建設、人身財產安全保護等,培育未成年人網絡安全意識、文明素養(yǎng)、行為習慣和防護技能。
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應當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提高自身網絡素養(yǎng),規(guī)范自身使用網絡的行為,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為的教育、示范、引導和監(jiān)督。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發(fā)送、推送或者誘騙、強迫未成年人接觸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網絡信息。
學校應當加強對教師的指導和培訓,提高教師對未成年學生沉迷網絡的早期識別和干預能力。對于有沉迷網絡傾向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共同對未成年學生進行教育和引導,幫助其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價值傾向,不得設置以應援集資、投票打榜、刷量控評等為主題的網絡社區(qū)、群組、話題,不得誘導未成年人參與應援集資、投票打榜、刷量控評等網絡活動,并預防和制止其用戶誘導未成年人實施上述行為。
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以虐待、脅迫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